嫁与叶少丰这半生,我受尽了冷落与嘲讽。
他骂我是旧时代的走狗,就该死在洪流车轮之下。
他在沪上与旁人举办世纪婚礼时,我孤苦地病死在叶家老宅,死时手里握着一方沾血的旧手帕。
一觉故去,我竟回到了十六岁成亲那年。
我看着那鲜红的请柬,忽然下了个决定。
这婚约我不要了。
这一世,他觅他的一生挚爱。
我去救我的少年郎。
1.
我死在一个大雪夜。
死前听到的最后一则消息,是叶少丰在沪上的圣约翰大教堂,跟他的挚爱林曼举办世纪婚礼。
听说迎亲的婚车就有十八辆,每辆婚车都装点着浪漫的白玫瑰。
“两人颇有名气,不少记者赶紧采访,想抢个头版。
也不知哪个记者这么没眼色,竟当众问他,那金陵老宅中的发妻该当如何?
他目露嫌恶,像是见了下水道里的臭虫蛇鼠。
“发妻?不过是妄想通过婚姻,攀附叶家的旧时代走狗罢了。”
“叶某未曾与她拜堂,便谈不上有妻。
“此等迂腐愚昧之人,如同旧时代的走狗,就该同那腐朽王朝死在洪流车轮之下。”
我又一次沦为旁人茶余饭后的笑柄。
公婆虽然不满他另娶,但到底是亲儿子,只劝我要深明大义,不要学那些小门小户的女子闹事折腾,更别学那些西式女子登报离婚。
可我哪还有精力折腾?
十年如一日的操持家务,养育小姑,侍奉公婆,只期望叶少丰能看在我做这样多的份上,从沪上回来看看我,让我不至于成为街头巷尾的笑话。
可到头来,只换来“该死”两字。
一阵腥甜自胸口涌出,吐在了早已洗发白的百子千孙被上,像无言的讽刺。
北风经未合拢的窗缝钻了进来,灯火摇摇,终于再天明时分熄灭了。
应他所言,我孤独地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