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把部门的事情告诉别的部门,这是不对的!
在情感的支配下,我是认可这种说法的。
我不喜欢说三道四,更不喜欢跟别的同事说三道四,更不可能跟别的部门的同事说三道四。
但是现在想一想,感觉又是不一样的。
因为她把我们的丑闻都说给了基本上全公司的人,却不允许我们外面吐露一点对她不好的事情。
这还是只准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点灯。
怎么说呢?一个部门的小领导,在我们这个部门就可能称得上是至高无上的帝王!
就是所有不顺心的事情,当发生在她那边的时候,她可以给我们所有人脸色看。
甚至可以主宰我们的金钱,包括那个绩效该怎么分配,他都有决定权!
给我的感觉就是她把这个绩效分给我了,我就该好好的给她干活,听她的话,同时还得感激她。
对,就是她在一次开会中说我们之前离职的那个同事那样。
她可怜那个同事,为了能帮她多弄点钱,她给那个同事加了这个,又加了那个。
但是这个同事呢,甚至连一杯奶茶都没有给她买过!
其实这个同事是请我们喝过奶茶的。
她说我们那个同事没有心,还说我们的同事离开了这个公司,现在跟着老公做生意过得很不好。
说同事是个没有良心的,也没有能力,而且离开她,或者说离开公司,还过得很差劲。真是没有脑子!
我觉得没有必要去贬低别人,别人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,那是她的自由,那是她的选择!
她选择了,她承担后果,这就可以了。
为什么要当着那么多同事的面说之前离职的一个同事的坏话呢?
或许吧,站在一个领导的角度,她或许觉得她自己是非常委屈的,非常难做的。
但是我们作为下属,我们作为低层的员工,我很难与你这个领导产生必要的共情?
同时,我也没有那种共情的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