帮过我摆平事情的,他的人品也还不错,现在沦落成这样,我多少也要扶他一把。
于是我便抽空去看了他一趟。老吴还真惨,遇上这种倒霉事,倾家荡产了还倒欠外面一屁股债。老婆也带着孩子走了,一个人住在两间破屋子里,几乎是家徒四壁。
我看不过眼,拿了几万块钱给他,让他做点小生意。欠别人的钱慢慢还。
老吴说,以前到处是朋友,小弟也一堆;出了事了,全都不见影子了。偶尔家里来个人,不是来要债的,就是以前有过节,来修理他的。就像黄毛和绿皮一样。做人真TMD没意思。
我听他有生无可恋的意思,就说,事情既然已经出了,就不要多想了。以前的日子就忘了吧,好好做点小生意,等积蓄到钱了,早点把老婆孩子找回来。安安稳稳过新的生活吧,怎么样不是一辈子!
老吴就去进行新的人生奋斗了,目标只有一个:赚到钱,把老婆孩子找回来。
其实我还挺羡慕他的,人生又有新的方向了。不像我,继续做我的行尸走肉。我这日子,有什么目标呢?哪天是个头呢?
我不愿意回去继承我爹的亿万家财,更不愿去做那劳心劳力的公司管理,那种日子,还不如我在这饮马镇做个小保安来得惬意。
可是我这小保安又能做一辈子吗?我只不过是被姜友琴的风姿迷住了,所以暂时在此栖身,想偷偷地多守着这风姿绰约的女人多些日子,然而人家有家有口,又新生了儿子,我这傻得可笑的行为,又有什么意义呢?
算了吧,等这一年做满,我还是继续浪迹天涯,游山玩水好了。也许某一天,在某一处,再遇到一个像姜友琴这样的人,我堂堂正正地跟人家恋爱结婚生孩子,岂不痛快?
唯一让我有些牵挂的,是干闺女豆豆。我是真的疼爱这孩子,自从我答应她妈妈,做她的干爹以后,她明显对我更亲热了。有一回她妈妈带她来看我,我正好喝醉了酒,吐了一地,倒在沙发上睡了。她这小小的人,居然知道拿小被子给我盖上,还拿着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