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烨大明的其他类型小说《李烨大明结局免费阅读大明之超级大地主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小小甲壳虫339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此事,容我想想。”李烨其实心里面已经想好了,但嘴上也得象征性给点阻碍,轻易得到的东西,没有人会珍惜。朱允炆很是大气,“无妨,当今京城,老朱家还是说话算话的,贤弟,今日我既然开口了,自然不会让你白白拿出这好东西。”李烨也知道这个道理,而且,他并不想一锤子买卖。红薯和辣椒是农作物,也就是说,只要有人买回去,用不了一年,就会让大部分人,至少也是大部分京城附近的人有红薯和辣椒吃。也就是说,这种东西没法垄断。而一斤一文钱,这个抽成并不低,李烨思索了一下之后,淡淡一笑,“朱兄,一斤一文钱,这个生意交给你们朱家当然可以。”“只是啊,现在的辣椒和红薯是有价格的。”朱允炆一点也不含糊,“无妨,无妨,这不是带了五十两过来嘛!先能买多少是多少。”一旁的...
《李烨大明结局免费阅读大明之超级大地主番外》精彩片段
“此事,容我想想。”
李烨其实心里面已经想好了,但嘴上也得象征性给点阻碍,轻易得到的东西,没有人会珍惜。
朱允炆很是大气,“无妨,当今京城,老朱家还是说话算话的,贤弟,今日我既然开口了,自然不会让你白白拿出这好东西。”
李烨也知道这个道理,而且,他并不想一锤子买卖。
红薯和辣椒是农作物,也就是说,只要有人买回去,用不了一年,就会让大部分人,至少也是大部分京城附近的人有红薯和辣椒吃。
也就是说,这种东西没法垄断。
而一斤一文钱,这个抽成并不低,李烨思索了一下之后,淡淡一笑,“朱兄,一斤一文钱,这个生意交给你们朱家当然可以。”
“只是啊,现在的辣椒和红薯是有价格的。”
朱允炆一点也不含糊,“无妨,无妨,这不是带了五十两过来嘛!先能买多少是多少。”
一旁的杨连听得心里面倒吸冷气,要知道,大明百姓有多少?一家三口一天如果吃红薯,一个人一斤,就是三斤,一家人一天就要给这个李烨三文钱。
大明几百万户人家啊。
这个数字,太恐怖了。
陛下怎么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呢?
李烨现在很冷静,他还不知道对面这个人的身份,但对面这个人一看就不是一般家庭的青年,如果他想知道李烨这群人的身份,可能就比较容易。
现在的情况是,低调保命才能长久。
“朱兄,这个计划很好,我也很心动,但问题是,现在红薯和辣椒也不多,不如这样,你若是喜欢,先买一点尝尝?或者说,你能去卖红薯和辣椒。”
李烨主动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,这个办法是暂时的。
朱允炆虽然不精通商业,但他知道中庸。
“也行。”反正他是皇帝,他若是拿出来红薯和辣椒去卖钱,定然不亏本。
估摸着就连史官也万万没有想到,大明皇帝朱允炆,今日竟然成了菜农,而李烨,则成了大明最有牌面的蔬菜批发商。
“这红薯如此好吃,不得十文钱一斤?”
李烨不管这个,你愿意卖多少都行,但到我这进货,五文钱一斤,童叟无欺。
“我这里五文钱,朱兄你想卖多少就卖多少。”
朱允炆大呼过瘾,从小到大,他虽然有钱,但毕竟没有自己亲自赚过钱,没有做过生意的朱允炆想当然了,现在感觉自己运筹帷幄,极为畅快。
“好,就这么定了,那个,杨连,明日开始,每天过来到贤弟这里进货,不多,一天也就一百来斤,我要去卖菜。”
这件事谈完了,那么就开始逗小喵了。
吃饱喝足的小喵很想睡觉,但架不住可恶的人类一直在鼓捣,于是张牙舞爪发出一阵嗷嗷叫声,以示抗议。
但很明显,抗议无效。
“贤弟,你还别说,这小家伙比上次见的时候,长大了不少。”
李烨心里面叹息,可不是嘛,天天吃兔肉,山中的野鸡和兔子幸好是多,不然的话,可能要天天买猪肉给这小家伙吃了。
一说到猪肉,这大明朝,猪肉似乎是忌讳,叫彘肉,寻常百姓吃的也不少,毕竟从宋朝开始,猪肉的做法就变得比较多了,苏东坡虽然官场失意,但厨场得意,要是放在后世,就去开个烹饪培训学校,绝对是一代名师。
元朝的时候,人们没有肉吃,收入低,地位低,汉人们就开始吃猪肉,也开始改良猪肉的吃法,到现在,猪肉已经和牛羊肉一样,成为大明百姓比较常见的食物。
只是做法上,似乎比起后世还是差了一些。
“贤弟,这些钱你拿好先,这是给小喵的,你没事多买点彘肉牛羊肉,小家伙吃的多,长得快,我以前看话本的时候,里面的老虎一个比一个威风。”
小喵似乎听懂了朱允炆的话,长大了嘴巴,俨然一副山林之王的气息,随后发出一声巨大的声音,众人立马震慑当场:喵喵喵……
……
这个朱文很有意思,他离开的时候,似乎一点也不担心李烨将这些钱贪墨了。
这个底气来的让李烨有些毛骨悚然。
要么, 这个朱文很有钱,他交朋友从来不在乎对方有没有钱,也不在乎对方拿着他的钱用在什么地方。
要么,这个朱文对李烨的一切行动,了如指掌。
希望不是后者吧。
不过想到这里,李烨确定了一件事,那就是这个朱文可以当成自己的粮食贩卖商,很明显,朱文不像是会做生意的那种人,由此推断,这人家中可能有产业,但并不需要他。
想到这里,李烨也不在意了,既来之,则安之,这是个机会,将自己摘出来的机会。
那朱文一看就不是什么恶人,眉清目秀,浓眉大眼,行走坐卧都是一身正气,而且那一双眼睛里一些东西时不时显露出来,有些深不可测,李烨上辈子见过很多这样的人,比如电视里的演员,那些演员一个个练了一辈子,才有如此功底。
而朱文,不经意之间露出的端倪,就让李烨觉得,演员毕竟是演员,一年才几场戏?可朱文这家伙,像是天天如此一般。已经形成了习惯。
小喵咬着李烨的胳膊,口水流了一地,这个小家伙简直就是自己的福星,带来了朱文这个家伙。
……
天印山下,朱允炆坐在马车里,“杨连,明日开始,散朝之后,你带着两个小太监,跟着朕,朕要亲自去卖红薯和辣椒,体验体验,对了,朕还不会叫卖,你会吗?”
这时候,杨连怎么敢说不会?
他若是说不会,那么陛下一定会换个人跟他一起去。
毕竟,陛下万金之躯,兴致过了,自然会让他来叫卖。
想到这里,杨连沉声说道:“陛下,属下以前家中也是菜农。”
朱允炆点点头,突然又惊疑一声:“杨连,你不是说你家是农户么?”
“额,陛下,农户也可以卖菜啊,家中多余的菜蔬,拿出来换点粮食而已。”
话音落下,城门吏也有些急了,只要这些人不是流民,随你们折腾。
“哼,你们这些泥腿子,就不能穿干净整齐一点吗?一个个搞的跟流民一样,今日也就是本大爷了,若是换了别人,定然让你们滚远远的,还想卖粮食?”
城门吏自然带着威严,可一旁赶着进城的人就不干了。
“军爷,你没看人家都要昏倒了吗?让人家进城吧,这年头,穷人也得活命啊。”
那城门吏挥挥手,“走,走,快点走。”
李烨笑着拱手,递过去一个红薯,随后挥手示意“虚弱”的李三郎爬起来,李三郎演技逼真,脸上露出惨白的笑,这笑容看的那城门吏心里发毛。
就在几人刚刚想要进城的那一刻,一个尖锐的声音传来:“慢着。”
“谁让你们进城了?”
“来人,衣冠不整者,不得进城!”
李烨心里面一阵唏嘘,这些人想钱想疯了。
新皇登基,根基不稳,贪腐的风气又来了。
“陈大人,都是一些苦命人,我方才查过了。”
之前的城门吏小心翼翼在那人背后说道。
那人缓缓回头,尖嘴猴腮,眼睛眯成了一条缝。
“本官今日家中添了新丁,呵呵。”
姓陈的城门吏说完,一旁的人就不吭声了。
这是明摆着要钱了。
李烨一看其他人寒蝉若禁,也明白了,这姓陈的是城门吏的头头,一年到头没少用各种理由问过路的人要钱。
有钱人他不敢要,毕竟能在京城做生意的有钱人,哪个没有点背景?
有背景的人,一看就是贵人的人,他们也不敢要过路费,人出来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抽上来,收钱?收什么钱?买自己命的钱吗?
没让你给人家钱已经算是好了。
再加上锦衣卫过去实在是太严格了,稍有不慎,就会成为锦衣卫大狱里的常客。
如此之后,洪武年一结束,城门吏陈甲就像是疯了一样开始索取过路费。
先前那位城门吏现在已经不敢吭声了,面对陈甲这种上级官员,尤其是铁了心要收过路费的陈甲,他只是在一旁冷冷看着。
城门吏见过的人多了去了,比这几个小伙子更加凄惨的人也有的是,阅人无数,再加上陈甲的压力,城门吏选择了闭嘴。
一旁过路的商客现在一个个也不吭声了,他们要的不是看热闹,是看热闹却不被迁怒。
李烨此时拱手笑呵呵看着陈甲:“这位大人,我们就是进城卖些菜,换点粮食。”
陈甲冷冷一笑,“哦?是吗?这东西本官怎么就没有见过呢?”
“大人,这东西我们也没有见过,去年过路的客商留下的,让我们自己种着试试。”
李烨说了个死无对证的东西,在明朝,任何新出现的玩意儿都会被盯上,李烨心里面也有了一个大概的方法,那就是在自己有实力之前,新的东西,出现的频率不能太高。
红薯出现,只能当做芋头,别问,问就是海外来客带过来的。
陈甲狐疑看着李烨,思索了一阵,眼神犀利无比,随后冷笑一声:“你当本官没见识?”
“留下几个,本官回去好好看看。”
陈甲也知道,这东西好像从没有见过,从没见过的东西,就不能随便开口。
这些泥腿子虽然好欺负,但万一这玩意儿以后被大人物们知道了呢?城门吏得罪不起的人多了去了,事出反常的事情,他还是要留个心眼。
“这东西甚是奇怪,本官本着为民之心,这才拿几个回去仔细探查,小伙子,你是哪里人啊?”
李烨拱手,“大人,我是应天府外李家庄的。”
“李家庄的?就是去年那个大水淹掉的李家庄?”
李烨点点头,李家庄的事情还是从洪大郎跟前听到的,所以就算是说出去,也不怕人查。
“他们呢?”
陈甲在这个时候充分发挥了城门吏官员尽忠职守的原则,面对李烨这些人,他必须要仔细盘查清楚,这在不知情的人眼中,那可是好官啊。
洪大郎等人有些扭捏,这种扭捏让陈甲很是鄙夷,果然是泥腿子出身,一个个气量小。
“都是周围遭灾的庄子上的。”
李烨回答道:“大人,去年的灾祸你也知道,民不聊生,天灾难阻,我们这些苦命人,能吃口饭就算不错了。”
李烨解释着,随后继续说道:“应天府今年年景不错,家里面上有老人,我们也就糊口而已,还望大人高抬贵手,给我们这些人一条活路。”
陈甲这一听,顿时有些嗔怒,“哦?你的意思是本官没有给你们活路?”
五千年传承下来的古老文化,到明朝怎么可能那么轻易就没了呢?后世都还有呢。
所以李烨换了一副笑脸,“那个,大人我可不是这个意思,我的意思是,大人为了我们这些小民的事情,日夜操劳,着实辛苦,若是没有大人在这城门之处严防死守,应天府哪里来的安宁?”
“大人不辞辛苦,守护一方,身体力行,换取一方平安,我们几个都深感佩服。”
拍马屁嘛,这玩意儿李烨不会,但好在李烨看过很多小说,看过很多电视剧,学就行了。
“行了行了,小小年纪就如此油嘴滑舌,长大还了得?”
李烨心里想吐槽,我也不小了, 大明朝一个男子十七八岁不小了吧?
“行了,进城去吧。”
李烨笑着拱手:“大人深明大义,来日方长,今日我们几兄弟就先进去啦?”
入城之后,洪大郎啧啧称奇,“烨哥,这也行?”
“大郎,我想说,今日烨哥说的话,我会记在心里,以后就用来对付这些贪得无厌的人。”李三郎心思活泛,脑瓜子灵光,心里面有一个小本本,仿佛在说:背下来,标点符号都要倒背如流。
李烨没有答话,而是看着眼前的应天府。
城中格局确实不错,李烨在明朝看到的第一座城就是应天府,就是洪武年间的首都,看样子和后世的一般小城差不多,但胜在规整,有序,干净。
或许这就是朱元璋的格局了。
随后,他眯着眼睛,居高临下,负手而立。
“你怎么问起我来了,你是何人?”
朱允炆针锋相对,直接反问回去。
李烨一点也不慌,“我就住在附近,这是我养的小喵,我过来看看,无可厚非吧?”
打嘴仗,李烨谁都不服。
朱允炆哪里遇到过这么跟他说话的人,平淡如水,不带攻击,更不带任何情绪,也没有任何一点点的阿谀奉承。
身为太子的时候,他就感受到了周围人对自己的“善意”,在那个位置,谁都会给你善意。
“额,无可厚非,无可厚非。”
朱允炆愣了愣,“我能进来吗?”
这人很有意思,说话又好听,怀里还抱着一只小猫,很有爱心。
朱允炆这一刻放松了警惕。
李烨缓缓起身,怀里的小老虎已经开始咬胸口了,李烨脸上都是黑线,这他娘的都是跟谁学的毛病?
“公子,人呢?”
外面有一道身影如同闪电一般冲了进来,随后虎视眈眈,目光锐利,仿佛一把刀子一般看着眼前的李烨。
李烨只觉得在那人进来的一刻,空气都冷了三分。
……
杨连站在洞窟外面,心里面万分焦急,陛下让自己出来,单独和那个年轻人呆在里面,简直就是不可理喻。
不过还好,杨连注意到那年轻人没啥恶意,眼神真挚而善良,一看就是良家人。
即便如此,在外面守着的杨连依旧觉得提心吊胆,耳朵如同毛驴的长耳一般,时刻保持竖起的样子。
山洞里时不时传来欢笑声。
“我叫李烨。”
“我叫朱文。”
李烨始终保持着警惕,但对方似乎有保镖,这还不能直接表示出来。
谈话中,李烨知道了这个朱文身份,原来是个应天府的富户,家里面有钱,今日上山游玩,顺便去定林寺祈福。
“我能摸摸它吗?”
一看到朱文对小喵很有兴趣,李烨也没有任何犹豫,“当然可以,不过它很凶的。”
朱允炆无语看着李烨,这叫凶?你管这叫凶?
不过也对,奶凶奶凶也是凶。
小老虎浑身的毛发还没有那么强悍,金色的条纹还不够清晰,但摸起来柔软无比,如同棉花。
朱允炆抱在怀里,极为欢喜。
小老虎似乎不太乐意,张牙舞爪,发出一阵阵喵喵喵的低吼,似乎在表示抗议。
但很明显,这个抗议无效。
“好可爱。”
“那是自然,我也是偶然间捡到的,这小家伙孤苦伶仃的,总不能任由它死去吧,就带了过来,安放在这里。”
李烨随口编了个由来,然后继续说道:“就是这小家伙吃的太多,我自己都无家可归了,养不动。”
这话一出,李烨的意思昭然若揭,朱允炆愣了一下。
意思是要卖掉?可以啊!
同时,朱允炆心里面也闪过了很多念头,他毕竟不是一个普通人,他是大明皇帝,既然是皇帝,需要考量的东西就比较多。
比如,自己刚刚登基,就带回来一头幼年的老虎,大臣们知道了,怕是要带着御史官员一个个天天跪在御书房门口了。
还有方孝孺老师,那么刻板的人,若是知道了,定然会痛斥自己。
皇爷爷留下的三个人里面,就老师的威严最高。
思来想去,朱允炆脸上露出了为难:“李烨,不是我不想带走,我家里管的严。”
李烨愣了一下,不是,赚点钱就这么难吗?你不是富商之家吗?应天府有钱人那么多,家家户户养奇珍异兽也不为过啊,你家是长辈是皇帝吗?管那么宽?
“不至于不至于,你好好跟家里长辈说说,人生一世,草木一秋,若是没有点喜好的东西,这一辈子多无聊啊。”
无聊两个字,直接就像是踩到了朱允炆的前列腺上一般。
朱允炆只觉得眼前这个李烨,简直就是自己的知己。
“对,我也是这么认为的。”
“人生苦短,我也不明白,为什么他们要如此严肃。”
朱允炆吐槽的可不是人生,而是皇帝这个位置。
他能当一个合格的皇帝,这一点也不假,但并不意味着他就喜欢当皇帝。
“与人为善多好,非要苦苦相逼,李烨啊,你我二人初次见面,却仿佛知己一般啊。”
李烨连连摆手,“哪有哪有。”
京城的富户一个个可不是吃素的,很明显,这人姓朱,如果不是意外或者巧合,很有可能就是发横财的,麻烦事很多,不能多沾染。
“兄台言重了,我也就随口一说。”
朱允炆此时眼睛都直了,随口一说,就能切中朕的心意。
“此时此刻,知己难寻,朕……真想吟诗一首啊!”
朱允炆差点说漏嘴了,尴尬的清了清嗓子,也不给李烨反应的机会,目光紧闭,三秒之后,猛然间脱口而出:“平生知己不能言,今日逢君意转繁。万里江山归未得,一身天地去来存。”
李烨一怔,立马开始拍手,心里喊666。
这诗听起来还不错啊,就是有些磕巴,也不知道为什么给人的感觉怪怪的,好不好,那不是嘴说的嘛,现在就只说好就行。
李烨丝毫没有半点尴尬,一脸惊讶:“好诗,好诗!”
“朱兄果然是大户人家出身,这文采,简直就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啊。”
不管怎么样,先夸再说,能把老虎转手一卖,拿钱走人就成。
“也没有,也没有。”朱允炆脸一红,但被一个不知道他身份的人夸,朱允炆还是很开心的,毕竟平日里别人的赞美有几分真假在里面,谁也不知道。
面对太监,官员,还有那些文臣的夸赞,朱允炆早就麻木了,每一次他们开口,总觉得虚情假意,但眼前这个人不一样。
人这么善良,说话又好听,搞的自己都不想回宫了。
“诶,朱兄不必谦虚,这一首诗气势磅礴巍峨,可见朱兄胸中格局甚大,猛虎配英雄,也是无可厚非吧?”
李烨开始绕了,经典无可厚非。
朱允炆只觉得心里面舒坦极了,这话听着舒服啊。
当然,一定会有人不舒服的。
如果小老虎知道李烨为了卖它这么卖力,一定会怒问:宁礼貌吗?
马车停在了山下,杨连手持钢刀,小心翼翼,身上背着陛下让他带的银子,不多,五十两。
想了想,杨连鼓起勇气说道:“陛下,您要不在这里等候?”
“嗯?杨连,朕说过,出来之后要叫公子!”
杨连脸上一阵尴尬,情急之下,他给忘了。
“公子,属下现在就过去试探。”
朱允炆点点头,拿起手里的水壶开始喝水,当然,这一次上来,他带着很多酒,这些酒就是要和李烨一起喝的。
他遇到了难题。
私库之中,没有几个子,本以为大明是富硕的,百姓是幸福的,但卖红薯的日子他发现,百姓其实很苦,尤其是底层的。
那些过来买红薯的人,没有一个穿麻衣,麻衣是什么,穷人穿的,便宜,结实,但真的不好看。
有钱人都是绫罗绸缎,那叫一个多,但整个大明,最多的还是普通的百姓,他们之中,还有不少人吃不上饭。
皇爷爷当年的励精图治,换来的只是缓慢的进步,到了自己这里,一切都没有那么乐观。
朱允炆心里面难受,他想要赚钱,但奈何他在这个位置上,连个朋友都没有。
他不指望李烨能给他什么好的想法和建议,他只想出来跟李烨聊聊,算起来,他跟李烨见面的次数也不多,但因为一头老虎,竟然成了可以信任的朋友。
最起码,李烨这个人对得起他的信任。
突然,他听到了杨连的话。
“公子,可以上来了,没有机关。”
果然,李烨说只要有人进城卖烤红薯,机关就撤了。
在那院子之前,朱允炆没有看到正在训练的七兄弟,杨连更是挠挠头,这么多天,他一直想要回来跟那七个小子继续掰扯掰扯,可他们竟然不在?
大喵尊门口抬起头,看到朱允炆的时候,似乎有些陌生,但很快就靠了过去,大脑袋凑过去,让朱允炆揉。
它熟悉的人不少,七兄弟算是,李烨算是,朱允炆也算是,至于杨连,估摸着杨连不招惹它,它也不会去搭理杨连。
李烨打着哈欠,梳理着自己的长发,这样下去不行啊,自己来到这大明之后,头发上就难受住了,难不成要剃个短发?
实在不行,回头到定林寺之中借个剃刀试试。
看到朱允炆抱着大喵进来,李烨抬头笑了。
“过来了。”
“嗯,我就知道烤红薯一出现,这山就能上了。”
朱允炆将大喵放下,大喵直接跑到了李烨跟前。
“李烨,今日过来,给你带了五十两银子。”
李烨皱眉,“这么多?上次给的还没有花完呢。”
“诶,你先攒着嘛,大喵现在小,吃肉没有那么多,过几天……”
“嗯,你这里养彘?”
朱允炆皱眉,他姓朱,所以不能叫猪肉,不能叫养猪,不然会忌讳。
至于民间的忌讳,忌讳的就是他姓朱的。
李烨笑了笑,“没事,这不是大喵在么,要吃肉。”
“无妨。”朱允炆说无妨,那是真的无妨,“对了,今日有没有什么好吃的?我饿了。”
李烨就把早上搞的土豆炖猪肉端出来一碗,热气腾腾,李烨也没有吃呢,门外的杨连闻到这个味道,要哭了。
跟着陛下出来这么多次,红薯没有吃着,辣椒也没有吃着,天天看陛下吃那么香,现在吃肉也没有赶上。
命怎么就这么苦呢?
朱允炆就爽了,彘肉他吃过,但吃的不多。
李烨的做法很奇怪,看着里面油乎乎的,那个厨房模样的屋子里还挂着奇怪的长长的不知道是啥。
一口下去,肉突然就在嘴里喷香味儿了。
一下子,朱允炆的味蕾被点燃了,这一刻,他像是没有吃过饭一般,疯狂的朝着碗里发起进攻!
“要馒头么?”
“有吗?”
“有。”
“来!”
简单粗暴的对话,随后就是两个馒头。
肉吃爽了,可碗里那些一块儿一块儿的东西,难道也是彘肉?
朱允炆尝了一口,不错,软软的,好吃。
“诶,李烨,这是什么?”
“这个啊,土豆。”
红薯和土豆其实在十六世纪,也就是明朝后期就会随着大航海时代的来临进入华夏,可朱允炆等不到了。
现在朱允炆吃土豆的样子,像极了愚蠢的土拨鼠。
“好吃,好吃,李烨,再来点。”
“不行,这东西吃多了会腻,你休息一会儿。”
朱允炆对李烨的话深信不疑,毕竟这玩意儿他也是第一次吃。
“对了,这土豆怎么没听说过呢?”
上次红薯他失态了,这一次得波澜不惊,朕是大明皇帝,要有风范,就算是不知道,也要气定神闲。
“这个啊,朱文,也是之前那海客给我的,顺手就种了。”
“你种在哪里了?”朱允炆好奇了起来。
李烨没有回答, 只是一笑。
朱允炆立马闭嘴了,然后拿出来他珍藏的好酒,皇爷爷以前不让他喝酒,但既然长大了,也该喝酒了,文臣武将对于酒,情有独钟,为什么他是皇帝就不能喝?
皇爷爷以前喝酒的时候也是很开心,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开心?
神逻辑出现之后,朱允炆拿出酒坛子,两个小酒坛子并不大,估摸着加起来也就两斤的量。
“今日咱们喝点,好不容易从家里带出来的。”
李烨手里的大肠已经挂的差不多了,风干之后,就是好东西啊。
猪身上每一寸地方,李烨都没有浪费。
一旁的猪似乎是饿了,哼唧了两声,似乎并没有意识到,碗里的肉,就是它的同类。
随后,大喵做了一个举动,让朱允炆瞠目结舌。
只见大喵对着那头猪扒拉了两下,猪就跟在了大喵后面朝着门外走去,隔壁的院子里,七兄弟喂养黑驴的地方,有的是麸皮。
“怎么要喝酒?有开心事情?”
李烨看着朱文,这家伙很神秘啊,每一次出手都几十两银子,这家伙家里到底有多少家底?
李烨笑的样子让朱允炆感觉到亲切,不知道自己身份,还能成为朋友,难道不是天底下最开心的事情?
“兄弟们,这些东西想要卖出去,一般人怕是不懂,一会儿咱们在城里要干什么,架起火堆,烤红薯!”
烤红薯?众人一怔,看着李烨,“烨哥,什么是烤红薯啊?”
李烨笑呵呵点头,“这应天府的集市在哪里啊?”
“或者说吃的东西都在哪里呢?”
洪大郎对应天很熟,“这应天府有十三城门,两座水关,通济门之内,是达官贵人们经常去的地方,那里的小商贩极多。”
李烨点头,但同时也想到了历史书上对明朝都城应天府的形容,这个城池,不适合当都城。
之所以不适合,那就是古代的建筑格局,和风水上的讲究了,当然用现代科学解释,门道就更多了。
通济门,在明皇宫和普通人聚集的地方的连接处,这里有一大片坊市。
“得,咱们就去那边,大郎,你能找到炉子吗?”
烤红薯是需要炉子的,之前的炉子还没有做好,留在庙里的两个家伙正在抓紧制作。
想要卖烤红薯,只能将就了。
“烨哥,炉子好找呢,我认识城中的牙人,他们跟前不用的炉子多了,到时候给他们点小钱就行了。”
李烨点点头,洪大郎等人在城中之前混日子的时候,认识的人不少。
说话之间,几人就扛着东西到了通济门附近,通济门一般是没有人进来的,这里是专门留给达官贵人们出城用的。
人流涌动,叫卖声四起,到处都是卖布匹草鞋还有炊饼的。
洪大郎一瞧,心里面就沉了下去,“烨哥,这里没位置了。”
李烨也是纳闷,明朝的都城怎么商业如此火爆?洪武年间不应该啊。
思索的时候,李三郎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拐角。
“烨哥,你看那里如何!”
不得不说,李三郎眼光有些贼,那墙壁的拐角,背后是一堆又一堆的麻袋,麻袋堆积足足有两个人那么高。
而前面,正好是一片空地。
洪大郎抬眼一瞧,“诶,就是啊,快快快,咱们赶紧过去。”
李烨刚想说什么,但几兄弟已经挤了过去,罢了, 就这里吧。
来往行人极多,这个点正是官员们上班的时候,路上的行人里面,官员少,百姓多,富商什么的刚刚起床,正在街道上溜达呢。
烤红薯是一个技术活,找到了几个熬药的炉子,洪大郎很是开心,就是炉子有些小。
上面有别人不要的瓦罐,打破了底,正好糊上泥巴,前前后后花了将近一个小时,工具算是做成了。
李烨倒是没有觉得事情有多麻烦,洪大郎等人也不觉得,就是一个劲儿在一旁嘀咕:啥时候开始烤啊。
大清早李烨和洪大郎说起烤红薯的时候,七兄弟早就开始流口水了,现在一个个眼看着烤红薯就要开始,炉子还没有做好,那叫一个着急。
李烨不慌不忙,火折子点燃干草,烟尘就开始飘了起来。
“三郎,按照计划行事。”
在古代,买东西全靠吆喝,但吆喝这事情,得有一个基础,那就是你的东西大家得知道。
正好,李三郎就和洪大郎开始表演了。
两兄弟最熟悉的地方是漕运之地,码头上的工人们一个个搬运东西之后,要疯狂吃东西,不吃东西,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,他们凭什么有那么一膀子力气?
此时的玄武湖附近,码头上,几个脚夫坐在一旁正在大口喘气。
“我说铁柱,今日咋就如此燥热呢,应天府每年这时候不是要下雨吗?”
被称为铁柱的人,此时眼巴巴看着天上的太阳,无奈叹息,“下雨也行啊,可下雨咱们就没有钱赚了。”
“这钱赚的是一个憋屈,搬一麻袋东西,一文钱,那些老爷们到后面还克扣,简直就是坑。”
“嘘,小点声,好不容易有活干,不干活吃什么啊?”
此时,铁柱叹息一声,“干活怎么样?才多少钱?现在城里面的粮食什么的那么贵,买一点回去,一家几口人还是吃不饱。”
就在铁柱等人叹息的时候,路边似乎有人群躁动的声音传来。
“通济门那边有人卖粮食,便宜啊。”
“就是,好香,大家伙去看看,尝尝。”
说话的人,正是洪大郎和李三郎,两个人一唱一和,迅速就吸引了脚夫们的注意。
李烨坐在石头上,烤红薯的味道很快就开始散发了出来。
看样子和后世的烤红薯还是有区别的,毕竟后世的那种炉子,不可能让外面如此焦黑。
从火堆里和瓦罐里各自拿出来一个在手里,李烨只觉得手指尖和手掌上传来一阵阵火辣辣的烫。
放在地上,用棍子扒拉开,黄色的烤熟的红薯果肉就露出来了。
嘶……
几兄弟不由倒吸一口冷气。
田二郎此时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,“烨哥,我来试试。”
“去去去,一边去。”杨六郎此时站在了田二郎面前,“听烨哥的,你插什么话。”
武七朗也不吭声,只是默默守护着炉子,他知道,今日能不能有钱赚,就靠这些烤红薯了。
李烨此时笑了笑,“不要用火堆,用瓦罐。”
火堆容易烤糊,口感上会差一点。
人来人往的应天府,尤其是通济门附近,随着烤红薯的香味开始散发出来,一时间,躁动的声音越来越多了。
某个卖酒的店铺里,掌柜的撑着头坐在柜台旁,一般来说,卖酒的主顾不多,小二看着店就行,他呢,能休息就休息。
可今日正在睡梦之中,一股奇异的香味飘过来,这种感觉让人一闻就有一种吃饱的感觉。
猛然间,掌柜睁开眼:“谁啊?谁在做饭?”
“大清早都吃过了,做什么饭啊?”
店小二也是好奇探头出去,随后兴冲冲跑了回来:“掌柜的,是路口那边有人在卖东西,听说叫什么红薯。”
“红薯?”
人群乌央乌央集中过来的时候,众人看着几兄弟,脸上都是嗔怒。
“年轻人,大早上刚刚吃饱饭,你们偏偏在这里搞……”
“咦?这是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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