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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禁止翻阅没有编号的书籍,如您不慎阅读,请立刻放下书并前往医疗所接受治疗。
4.非工作日禁止管理员进入图书馆,如您想阅读书籍,请在工作日当天按流程办理借阅手续后带走您想阅读的书籍。
5.工作日禁止早到,禁止在晚8:00后留在图书馆。如您错过了下班时间,请于10分钟内前往24小时自习室,并遵守自习室规则,在其中停留直至早上5:00。
6.如在工作时间内,有人借阅了没有编号的书籍,请尽量以正常的神态告知对方此书籍没有进行登记无法外借,并以“登记后会进行通知”为由记录下借阅者的编号。在对方离开后立刻通报医疗所与巡察队办公室。
7.请在下班前将每日的书籍外借记录整理好放置于桌上的文件夹中。
8.如有人在超过借阅期限后仍未归还书籍,请将他的编号记录在借阅登记簿的首页。不需要根据编号通知其本人。
9.24小时自习室不归属图书管理员管辖,每天会有保洁人员负责24小时自习室的卫生,如在24小时自习室内发现了没有归还的书籍,不要触碰。
10.图书管理员每工作十天可获得三天假期,期间可以请假离开基地。
11.图书管理员在任何时间内都不需要参战,及时是在红色警报的情况下。
12.请每隔一个月,前往医疗所进行一次精神评估,并将结果记录在通讯器上。如评估次数不足,我们有权将您强制开除。
图书馆守则,贴在每个书库的玻璃大门上:
1.禁止借阅和翻看书脊无编号的书籍,如不慎阅读,请立刻将书籍交给门口的管理员,并前往医疗所接受治疗。
2.少看书,多锻炼。在这里,书籍不是一种绝对有益而无害的东西。
3.禁止在图书馆内连续阅读书籍超过三个小时。
4.禁止在图书馆(除24小时自习室)内食用食物,禁止饮用除在图书馆内自助贩卖机购买外的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