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日期不得超过3年),
5.6.2文件的复审由文件管理员组织进行,每年10月底制定下一年《文件复审计划表》并通知发放到相关部门。计划表内容包括需复审文件名称、文件编号、复审部门、复审完成期限。
5.6.3复审人员:各部门负责人或起草人或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有经验人员。
5.6.4复审形式:在原件首页背面左上角加盖“文件已审核”蓝印。“文件复审章”样式
5.6.5复审结果:b文件适用无需修订一在原件首页背面加盖“文件已审核”章,审核人签字并注明审核日期;a文件不再使用→对该文件进行撤销,由复审人发起:c文件不适用需修订一走文件修订流程,复审完成期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。
5.6.6文件管理员将文件复审结果记录于现行《文件复审档案记录》中。5.7文件撤销不再使用的文件,由起草部门填写《文件撤销申请表》对该文件发起撤销申请,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交文件管理员处理,将原件盖“撤销”章归档保存,分发件按收回流程处理并填写《文件复印发放、收回、销毁记录》。
5.8文件销毁5.8.1不再使用的原文件撤销后,收回的分发件应销毁。
5.8.2新版文件生效后,收回的旧版分发件应销毁。
5.8.3销毁方式:粉碎、撕毁、其他。
5.8.4销毁时限:文件在收回之日起,五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5.8.5销毁人:文件管理员。
5.8.6监销人:QA。5.9文件保管5.9.1电子文件:文件管理员负责保管,于每年第一个月内将现行版本文件电子版刻入移动硬盘归档保存。
5.9.2纸质文件:①原件:文件管理员归档永久保存。②分发件:各使用部门文件负责人保管。
5.9.3文件持有者或部门应妥善保管文件,不得丢失、撕毁或涂改,应保持文件清洁、整齐和完整。
附